刘运坤 合伙人 执行主任

日期:2024-03-07      阅读:107次


刘运坤,男,1975年4月10日出生。

联系地址:庐阳区阜南路169号安粮东怡金融广场B座13

联系电话: 13856064953

身份证号:342123197504109352

执业证号:13401201710406370

主要经历和所获荣誉:

1995年-1999年毕业于“警界清华”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刑事侦察专业,

1999年-2017年在合肥市公安局工作从事刑事侦查工作17年,先后任科员、副大队长、教导员。曾被公安部两次抽调侦办部督专案工作,入选公安部专家人才库。曾主笔撰写本部门初、中级教材。先后被公安部授予个人二等功一次,被安徽省公安厅评为业务能手一次,被合肥市公安局授予个人三等功三次,个人嘉奖四次,优秀公务员三次,岗位标兵两次,转岗前被申报为部级专家教官。

2017年10月-2022年5月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2022年5月-2024年1月 浙江京衡(合肥)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2024年1月-至今 安徽皖正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执行主任

工作经历:

    先后参与办理了张某某故意伤害(致死)被判缓刑案、勾某某千万元虚开增税被判缓刑案、安贵集团两亿元诈骗控告案、王某某千万元传销案、合肥纪念币诈骗第一案、余某某千万元诈骗案、某市国土局长受贿案、刘某千万元集资诈骗案、滴滴公司合肥负责人毛某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e租宝合肥负责人丁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刘某某集资诈骗案、周某某受贿、滥用职权案、付某某诈骗不起诉案、余某恶势力集团案、代某诈骗200万元无罪案、李某被控两罪判一罪并缓刑案等一批重大案件的刑事辩护或控告代理工作,取得良好的工作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