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届“2013年度安徽省未成年人保护十大事件”评选暨新闻发布会在合肥举行

日期:2014-06-03      阅读:2267次

第九届“2013年度安徽省未成年人保护十大事件”评选暨新闻发布会在合肥举行

5月5日,由共青团安徽省委员会、省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省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主办的第九届“2013年度安徽省未成年人保护十大事件”评选暨新闻发布会在合肥举行。省未保委部分成员单位代表、青少年工作者代表、新闻媒体代表担任评委并出席新闻发布会。

各位评委对候选事件进行认真细致地分析讨论后,通过投票,10个2013年在我省有较大社会影响和公众认知度,并有一定代表性和导向性的未成年人保护事件评选揭晓。十大事件分别是:1、黄山市祁门县百名团队干部结对帮扶百名重点青少年;2、安徽省青少年禁毒戒毒法制宣传教育基地成立;3、安徽省民政厅开展困境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程;4、淮北市十八岁成人仪式教育活动迈入法制化轨道;5、铜陵团市委探索“共青团购买青年社会组织服务”工作;6、淮南市司法局制作多部青少年法制动漫作品开展法制宣传工作;7、省律协未保委联合多部门紧急救助贫困失学儿童“小心雨”;8、合肥市被确立为全国“青少年权益工作创新”试点城市;9、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检察院创新涉案未成年人心理矫正工作新模式;10、合肥市颐和中学开展“法为成长护航,创新普法新模式”系列活动。

开展“安徽省未成年人保护十大事件”评选活动,旨在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依法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参与、支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浓厚氛围。希望省未保委各成员单位、全省共青团组织以及参评事件的推报单位再接再厉,开拓进取,认真做好各自领域内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为建设美好安徽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事件概述:

一、黄山市祁门县百名团队干部结对帮扶百名重点青少年

2013年以来,黄山市祁门县创新启动了“百名团队干部结对帮扶百名重点青少年”活动。要求各级团队干部自行确定结对各级团队组织摸排的重点青少年,并对其开展就业、创业、就学、思想等方面的帮扶活动。投资建立了“重点青少年信息系统”,对信息实行实时更新,对帮扶工作实行实时跟踪。同时,建立健全了信息共享用、帮扶共参与、问题共解决的“三共”工作机制,加强各地各单位的协作,形成结对帮扶重点青少年的长效机制。截止目前,全县107名团队干部结对帮扶重点青少年130名,开展家访370余次,帮助解决实际问题150余个。

二、安徽省青少年禁毒戒毒法制宣传教育基地成立

为了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免受新型毒品危害,进一步提升青少年法律知识和辨别能力,我省依托省戒毒宣教中心建立“安徽青少年禁毒戒毒法制宣传教育基地”,通过组织青少年到教育基地参观禁毒戒毒展厅、观看禁毒戒毒宣传片、聆听戒毒人员的现身说法,让青少年了解毒品知识,知晓毒品危害,提高禁毒戒毒法制观念。同时,省司法厅、省教育厅、团省委、省禁毒委办公室、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等五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建立安徽青少年禁毒戒毒法制宣传教育基地的通知》,明确了各自的工作职责和任务。

三、安徽省民政厅开展困境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程

安徽省民政厅为有效维护困境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结合自身业务工作,开展困境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程。2013年,继全省“流浪未成年人保护中心”的规范化建设项目顺利实施之后,又投入10800万元用于56所县级救助站建设,为未成年人保护和救助提供了基础设施场所,至此,我省建成及在建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场所已达78所(含未成年保护中心23所)。截至2013年底,全省共有儿童福利机构84所,床位8000张;全省累计摸排困境儿童57817名,救助困境未成年人和流浪未成年人返校复学1204人次。

四、淮北市十八岁成人仪式教育活动迈入法制化轨道

为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帮助他们树立成人意识、公民意识、法律意识,2013年淮北市两会期间,团市委牵头提出相关议案,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将建市日4月6日设立为“淮北市十八岁成人仪式宣誓日”。决定指出:由各地、各部门、各有关单位为当年年满十八周岁的、在淮北学习和工作的公民举行成人宣誓仪式,并鼓励其参加公民意识教育培训和志愿服务活动。全市各级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学校以及社区、家庭,要遵循“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原则,积极关心、支持和帮助“淮北市十八岁成人仪式宣誓日”活动的开展,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中国青年报头版刊发专题文章对此项工作进行了报道。

五、铜陵团市委探索“共青团购买青年社会组织服务”工作

2013年,共青团铜陵市委探索开展了“共青团购买青年社会组织服务”工作。采取项目申报和绩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依托法律服务机构(市律师协会)购买专业的青少年维权服务,探索政府出资授权、服务机构承担、共青团协调管理的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机制,该项目争取市财政专项经费5万元。引进团队资源,组织专家学者、律师、心理咨询师等运用专业化的理念、方法和技巧,为青少年及其家庭提供全新的人文关怀和专业化服务,并招募网格化志愿者做为有益补充,打造“团干部+专业工作者+青年志愿者”的青少年维权工作队伍。

六、淮南市司法局制作多部青少年法制动漫作品开展法制宣传工作

为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的趣味性和实效性,增强传统文化与现代法治的有机结合,2013年淮南市司法局与有关专业机构合作,运用地域特色文化——“淮南子”中的法治思想,结合实际案例,制作推出“豆娃说法”之《淮南子与法治精神》动漫作品,并最终创作出13部动漫系列的青少年普法作品,受到了全市青少年及普法教育工作者的好评,在全省青少年普法工作中树立了典型,形成具有区域特色的青少年普法宣传品牌。

七、省律协未保委联合多部门紧急救助贫困失学儿童“小心雨”

三年前,“小心雨”(化名)的母亲因所在鞭炮厂突发爆炸落下残疾,父亲抛弃了因治病欠下很多外债的家庭,母女二人从河南老家来到合肥靠拾荒度日,8岁的孩子没有上过一天学,只会拼写自己的名字。省律协未保委通过媒体的报道了解情况后,组织多名律师和爱心人士对“小心雨”母女进行多次捐赠和帮扶,联合安徽省12355青少年服务台、合肥市12355青少年服务台组织心理咨询师为“小心雨”开展心理援助。最终,在蜀山团区委、区教育局等部门的多方协调下,“小心雨”的教育问题得到了解决。此后,省律协未保委积极联系大学生志愿者为“小心雨”补课,让其尽快赶上落下的课程;蜀山区政府和有关爱心企业也积极与“小心雨”母亲联系,为其重返工作岗位提供帮助。

八、合肥市被确立为全国“青少年权益工作创新”试点城市

为帮助青少年解决成长发展中的实际困难,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共青团中央决定在全国遴选部分城市开展“青少年权益工作创新”试点工作。经过合肥团市委的积极申报,在统筹考虑各申报城市的工作基础、试点方向和实施方案后,2013年11月,合肥市被共青团中央确定为全国“青少年权益工作创新”试点城市,也是此项工作我省唯一一个试点城市,开展为期两年的试点工作。被确定为试点市后,合肥团市委认真梳理总结了近年来在青少年权益工作方面的有益探索和实践经验,并结合实际,围绕选定的试点方向和工作对象群体,详细制订了工作方案,对青少年权益工作进行创新推进。

九、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检察院创新涉案未成年人心理矫正工作新模式

为促进涉案未成年人改过自新、健康成长,结合未成年人刑事工作实际,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检察院于2013年7月与合肥团市委签订了《开展涉案未成年人心理矫正工作的合作协议》。同时制定了《涉案未成年人心理矫正实施意见》和《涉案未成年人心理矫正征求意见书》,与合作协议配套实施。协议规定:由团市委建立一支心理辅导专业志愿者队伍并负责管理;包河区检察院通过办案发现需要心理帮助的涉案未成年人,在征得其本人及监护人同意后联系团市委,邀请专业志愿人员对其进行心理辅导,帮助其消除心理阴影,构建健康心理,为其悔过自新、回归社会打下良好基础。

十、合肥市颐和中学开展“法为成长护航,创新普法新模式”系列活动

为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合肥市颐和中学每年5月份都坚持开展“法为成长护航,创新普法新模式”法制教育宣传月系列活动。通过组织学生走进省高院、开展法制教育情景剧展演等形式,大胆创新法制教育宣传的模式,把枯燥的法律条文融入到生动的活动中,使未成年人法制教育从被动接受变为主动参与,在润物无声中提高了未成年人学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了未成年人抵御犯罪诱惑和自我防范的自觉性。此项活动受得了省教育厅、团省委的高度认可,2013年8月在全省“青少年法制宣传月”优秀活动项目评审中荣获一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