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文昌海洋与渔业局原局长受贿案开庭

日期:2014-07-02      阅读:2275次

“靠海吃海”受贿百余万
海南文昌海洋与渔业局原局长受贿案开庭
         由海南省检察院第一分院审查并提起公诉的海南省文昌市海洋与渔业局原局长林志铁涉嫌受贿案,近日在海南省第一中级法院开庭审理。

检察机关指控称,2006年5月,东南海水产公司法定代表人林镇生(另案处理)经海南省海洋与渔业厅捕捞处原处长林中兴(另案处理)介绍,与文昌渔监站站长卢章雷(另案处理)联系,商议利用文昌渔监站的报废渔船功率申请渔业船网工具指标批文事宜。卢章雷与林志铁商量后,决定以100元/千瓦的标准向林镇生收取“好处费”。

2006年到2007年期间,经林志铁审批同意,林镇生以东南海水产公司的名义利用文昌市渔监站提供的报废渔船功率申请了19艘渔船的渔业船网工具指标批文,帮助其公司25艘渔船在文昌渔监站登记入户。其间,林镇生多次按照200元/千瓦左右的标准分批将“好处费”转账到林中兴提供的账户,再由林中兴按事先约定以100元/千瓦的标准分次将73.92万元转账到卢章雷提供的账户,林志铁从中分得“好处费”43万余元。

此外,林志铁还利用职务便利,在捕捞作业和渔船年审、承建文昌市海洋与渔业局工程项目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林镇生等8人财物63.2万元。

案发后,林志铁退缴赃款92万余元。法院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