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引资金入场 沪港通送出税收优惠“大礼包”

日期:2014-11-17      阅读:2279次

在沪港通开通前的最后一个交易日(11月14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和《关于QFII和RQFII取得中国境内的股票等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对沪港通试点涉及的所得税、营业税和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等税收政策以及QFII、RQFII所得税政策问题予以明确。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除了对投资者免征所得税外,新政惠及范围进一步扩大到QFII、RQFI。通知明确,自2014年11月17日起,对QFII、RQFII取得来源于中国境内的股票等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国泰君安首席经济学家林采宜指出,免税政策是离岸金融业务通常采用的政策,沪港通属于准离岸业务,这种操作本质上是提升投资者参与热情,因为税费直接影响着交易成本和交易活跃度。

两地统一免征沪港通所得税

这次沪港通试点涉及所得税、营业税、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以及红利税等。

通知规定,自2014年11月17日起,对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投资港股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三年内暂免征个人所得税。自11月17日起,对香港投资者 (包括企业和个人)投资沪股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暂免征收所得税和营业税。

按我国香港的相关规定,公司和法人在港交所买卖上市股票和其他上市证券获得的利润需按16.5%的税率缴纳利得税。而按内地现行税法规定,主要是对QFII、RQFII取得国内股票等权益性投资资产的转让所得征收企业所得税,但实际上一直“暂不征收”。QFII、RQFII投资A股时,大多数基金计提10%的资本利得税,计提部分不投资,只能划转至单独账户。

随着沪港通的启动,两地对资本市场的所得税进行了统一,即香港投资者和内地投资者投资沪港通均免征所得税。

交易环节税费基本一致

三部委的通知对沪港通涉及的红利税也作出了进一步安排:对内地企业投资港股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连续持有H股满12个月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解释说,对于红利所得税,目前国内是按差异化的税率征缴,持股两年以上的免征,持股一年以上征10%,不足一年按20%征收。

交银国际董事总经理兼首席策略师洪灏表示,事实上香港的红利和资本利得对于普通纳税人也是免征的,对于公司董事和员工则另当别论。

上述通知要求,对于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投资沪股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不执行按持股时间实行差别化征税政策,由上市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

另外,通知还提到,对于中国香港投资者中属于其他国家税收居民且其所在国与中国签订的税收协定规定股息红利所得税率低于10%的,企业或个人可向上市公司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应按已征税款和根据税收协定税率计算的应纳税款的差额予以退税。

除了红利所得税,目前A股市场交易环节的主要税种为印花税,已由过去的双边征收改为现在的单边征收,即只对卖出方征收1‰的印花税。而根据香港相关规定,股票在交易环节征收税率为1‰的印花税和定额5港元的转手纸印花税。

对于印花税,上述通知明确,投资者均按目前两地现行税法缴纳印花税。有投资机构负责人士介绍,香港的印花税大致是内地的两倍,但在拥金方面有的比内地低,两边的税费加在一起实际上差不多。

A股或迎海外资金入市高峰

“到底是流入沪市的资金多还是流入港股的资金多?”港交所总裁李小加日前撰文《写在沪港通前夜的心里话》这样提到,他认为,经济基本面决定了资金流动的方向,其他因素只能影响流动的速度。

多位投资者向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事实上投资过程中,税费只是一方面,投资更多的是看中买卖差价,“港股和沪股是两个相对独立的市场,交易标的不一样,税费成本的高低主要是通过相对差价来比较,如果说内地上市公司有更好的成长性,税费可以忽略。”

由于这次沪港通税收政策惠及QFII,这对600亿规模的QFII无疑是一大利好。

日前,兴业证券张忆东等分析师发布研报表示,随着沪港通正式起航,海外资金涌入高峰有望再现。此外,当前香港地区有近9500亿元的离岸人民币(指境外经营的人民币存放款业务)存量,有返回内地追逐相对更高收益的动力。 (来自:财经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