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授权转播节目 暴风影音被央视国际索400万
因认为暴风影音未经自己授权转播“2014年巴西世界杯”,央视国际网络公司(以下简称央视国际)起诉索赔400万元。昨天,石景山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央视国际起诉称,经国际足球联合会和中央电视台联合授权,该公司在中国境内独家享有通过信息网络转播中央电视台制作、转播的2014巴西世界杯电视节目的权利。而去年世界杯期间,央视国际发现,暴风影音未经许可,通过网站和电脑客户端软件,擅自转播3950个世界杯相关视频,包括全部64场比赛内容及进球集锦等。央视国际认为暴风影音侵害了自己独占享有的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涉案电视节目的权利。
暴风影音辩称,“世界杯期间,腾讯、搜狐、辽宁卫视等几乎所有中国媒体都在播放世界杯的新闻报道,我们也不例外,这是一种新闻事实的报道行为,并不属于侵犯著作权。”此外,对于涉案视频数量,暴风影音也予以否认,称暴风影音电脑客户端显示的“世界杯剧场(3950)”是说明“世界杯剧场”栏目中共有3950段视频,但这些视频并非全部涉及赛事内容。
法庭上,暴风影音还提出,央视国际没有提供转播权的合同,不能证明花费巨资采购世界杯节目,索赔400万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央视播放的世界杯电视画面是经过38位摄影师、10位导演共同创作,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不可能被作为单纯的报道事实消息予以认可。”央视国际表示,第三方网站如果转播央视世界杯节目,购买版权费用高达4000万人民币,其主张的400万赔偿,仅仅是象征性的金额。
(来源:京华时报)(责任编辑:蒋龙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