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难?执行法官那些难过的日子你没看到过。。。

日期:2016-04-28      阅读:2451次
清曾经是某基层法院的一名执行法官,两年前在工作中被当事人泼粪。到如今,这依旧是整个执行庭不堪回首的过往。
 
今天(4月28日),长宁法院执行庭法官在执行公务时被4名当事人暴力拘执的消息在票圈广泛传播,不少执行法官在看了视频和消息后淡淡地说,“这就是我们经常面对的场景”。
 
如果说一份判决书给了当事人公正,那么执行工作则给了这份公正得以真正实现的可能。今年3月,最高院做出承诺,要用2到3年的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4月5日,上海高院也下发了破解“执行难”专项治理方案,向“执行难”全面宣战。
 
随着执行攻坚战的不断推进,执行法官自身权益保障也期待获得重视和加强,建立法官合法权益因依法履职受到侵害的救济机制,以及法官权益保障工作的沟通和协调机制,显得尤为迫切。

回放
4名暴力拘执者被行拘15天


▲现场视频:因警用移动单体记录仪被摔,视频时间出现错误

4月26日,因一起借贷纠纷执行案,长宁法院执行局法官张青等三人到普陀区第一征收事务所下属某动拆迁办公室办理协助执行事务。因该案被执行人有可分得的款项,长宁法院要求该征收事务所下属动迁办协助法院执行,提取相应执行款。



但是,该单位相关负责人拒绝签收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执行法官依法以留置送达的方式送达执行文书。
 
在执行人员办完事务准备离开时,该单位某员工起身阻碍执行人员离开,办公室内其余十多名人员也一起上前将执行人员团团围住,其中严某等4名员工对执行人员采取了推搡、拉扯制服等行为,还强行夺下执行人员用于现场拍摄的警用移动单体记录仪并摔在地上。严某还指着执行人员的鼻子大声喝道:“今天你们不要走!”并围困执行人员长达半小时之久。



消息传到长宁法院,院方立即派出法警和执行法官赶赴现场。增援法警到达现场后,该单位在场人员依旧没有收敛嚣张气焰,仍大声呵斥、威胁执行法官。法警随即将该单位4名有严重暴力抗法行为的员工带回法院,采取司法拘留15天的强制措施。
 
“破解‘执行难’是当前法院的一项重要工作,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关心和支持。有协助义务的公民和法人,应当配合法院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对此类暴力抗法行为,法院将坚决依法予以惩处。”长宁法院代院长陈萌说。



心路
依法执行中被当事人泼粪

如果把法院工作比作一条生产线,执行局就是负责最后一道工序的机器,对于那些不自动履行生效判决的当事人,执行局就会依靠国家赋予其的强制力,让生效判决得以实现。
 
然而,执行法官在打击犯罪、依法履职的同时,其自身合法权益也遭遇着各种形式的侵害:谩骂、推搡、攻击、侮辱、跟踪……承载重大使命和责任的法官,原本应倍感尊荣,但实际上却经常在充满矛盾的漩涡中被搅得心力交瘁。
 
文章开头提到的文清,当年只是一名刚刚工作3年的小年轻。因一起民间借贷的案子,跟着执行长一起到当事人单位公干。当事人表面一副嘻嘻哈哈的样子,一转身,就端起早已准备好的污物,直直地朝执行法官们泼了过来。文清躲避不及,被溅了一头一脸。
 
整整2天,她几乎都泡在浴缸里不肯起来,浑身搓得快脱了皮。考虑到稳定情绪,文清最后被调离了执行岗位。
 
如果说文清的遭遇是极端情况,那么,孟尧(化名)的故事就是大多数执行法官都有过的经历。
 
孟尧也是一名基层院的执行法官,经常被当事人跟踪到家中,家人因此感到很紧张。孟尧到派出所报案,却被告知因没有证据,无法对跟踪的人进行处罚。为了搜集证据,孟尧只能在自家走廊中安装了摄像头。



孟尧的师兄,中院执行庭法官丁赫(化名)也有着同样惊心动魄的经历。一次强制执行时,丁赫刚刚宣读完法律文书,就遭到被执行人的围殴,工作服被撕破,徽章被抢夺,更有大量污物泼洒在他和同事的身上。不仅这样,次日一早,被执行人还带着喇叭、铜锣来到法院,一阵开场锣鼓后,举着喇叭在法院大门外开始宣扬自己遭受的“冤屈”。丁赫本欲上前劝阻,却再次遭到对方的侮辱谩骂。
 
“心理若非足够强大,或许已经进了精神卫生中心。”但丁赫已经不能确定,自己如今的“处变不惊”,是否已经是另一种“精神疾病”。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唐荣刚曾经在一中院执行庭做了多年的执行法官。那个时候,他每年办理的执行案件中,受到各种阻扰的不胜其数。“可能是我的运气好,没有被威胁过,但是当事人设置各种陷阱,钻各种漏洞不配合执行的例子比比皆是。”唐荣刚说,“执行法官要特别谨言慎行,时时刻刻提醒着自己不能让当事人找碴,片面夸大做文章。精神压力特别大。”
 
为了捉到老赖,法官们有时不得不半夜或者凌晨出动。任务繁重,对于执行法官来说,相对还能接受。但是,时时出现的权益损害现象,让法官原有的尊荣感,在现实中渐渐消弭。鉴于来自当事人的压力,部分执行法官甚至在无奈之下离开了原本的岗位,转而从事其他工作。



亮剑
执行,让公正得以真正实现

或许很多人对执行法官、执行工作很陌生,提到法院和法官,人们往往会想到法庭上组织庭审,敲槌定案的那一幕。其实,在那一响法槌之后,当事人的权利能否实现,还是一个未知数。
 
如果义务人拒不履行法律文书所规定的某种义务,权利人就可以申请法院启动强制执行程序,从而保障自己的权利,而执行法官就承担了保障申请人权益的责任。
 
审判,是权利与义务的确认;执行,是权利与义务的实现。如果说一份判决书给了当事人公正,那么执行工作则给了这份公正得以真正实现的可能。
 
也正因为此,即便在执行中会有着各种各样的阻碍,却并不妨碍很多很多的执行法官坚守在岗位上,不妨碍他们稳步前行在帮助实现公正的道路上。
 
就像长宁法院这次执行案件的主人翁张青(点击“阅读原文”看执行法官张青的故事),曾在一篇《法官心路历程》的文章中这样写的那样:“我很高兴能从事一份神圣的工作,更高兴能从事一份能给我带来挑战和乐趣的工作。若干年后,即便我老了,我心中的花园也栽满芬芳。到那时,荣誉、地位、金钱都会淡去,唯有汗水浇灌的职业荣耀弥久不散,那才是最大的财富。我真这么想,见笑!”
 
昨天(4月27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举行全市法院推进执行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动员大会,按照最高法院对《上海高院关于开展执行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方案》的批复精神,就上海法院推进执行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上海高院院长崔亚东指出,要充分认识推进执行体制改革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改革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要坚定信心决心,明确目标任务,完善执行工作责任制,健全完善执行工作机制、加强执行工作规范化建设,建立执行警务保障体制机制,提升执行工作信息化水平,建立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高素质执行队伍,全力推进执行体制改革各项试点工作;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确保执行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取得预期成效。
 

崔亚东强调,要积极稳妥推进执行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破解执行工作难题,补齐执行工作短板,使执行体制的改革“既要往有利于增添发展新动力方向前进,也要往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方向前进”,从而为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和公信力,服务保障上海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责任编辑:吴宗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