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4S店装修时高空坠落,单位拒绝赔偿,我所律师成功帮其维权

日期:2013-12-18      阅读:3048次

20129月份,某某巢湖市某汽车4S店的外墙施工装潢时不慎从脚手架上摔下受伤,单位拒绝陈某某相关的工伤待遇。后陈某某委托我所史道聪和唐磊两位律师代为处理其工伤争议。接受委托后,承办律师经过调查,确认该工程是由江西建筑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合肥分公司承建的经申请,巢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确认了申请人所受伤为工伤,申请人的劳动功能障碍为九级。后依法申请合肥市包河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了裁决,最终依法裁决受害人陈某某总计147921.4元的工伤待遇。本案中陈某某作为普通的农民工,与用人单位未签订任何的书面劳动合同,发生工伤事实后调解无望,心力交瘁,我所律师成功帮其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