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律服务、常年法律顾问

 
一、劳动法律服务
 
服务范围:
1、企业人事制度规章的起草、审核和修改;
2、为企业人事调整计划提供法律咨询;
3、聘用合同起草、谈判、审核和修改;
4、企业改制重组中与人事安置有关的法律事务处理;
5、劳动纠纷调解、仲裁和诉讼;
6、与职工劳动保护、工作引起的伤亡事故有关的法律事务的处理。
 
二、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服务简介:我国律师业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其业务范围日益拓展,已从单一的诉讼代理,向事前防范、非诉业务、提前介入转变,尽可能将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开展法律顾问业务,将是律师为社会上的自然人及组织所能提供的最好的法律服务方式。我所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的主旨是帮助自然人及组织"防御风险、创造价值"。我所律师顾问团队超越传统服务理念,在降低成本支出的同时,提供及时、全面、专业的法律顾问服务,提供完整的法律顾问服务解决方案。
 
服务范围:
(一)个人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范围
1、解答涉及私人财产权益、人身权益的有关法律咨询,包括但不限于债权债
务、婚姻家庭、房屋买卖等等;
2、起草、修改、审查涉及私人事务的合同、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件;
3、接受私人委托发表声明、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函等;
4、协助办理私人财产(房屋、股权等)的转让、质押等手续;
5、协助监管私人财产;代为办理公证;
6、调查工商资料及其他法律材料;
7、协助聘请人与涉及其个人权益的法律事务与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谈判;
8、接受私人委托的其他法律服务,委托法律顾问代理诉讼、仲裁、劳动仲
裁、行政复议、听证活动等。
 
(二)企业日常管理事务服务范围
参与决策:
1、参与有关项目可行性研究、调查、出具法律意见;
2、参与制订有关项目的实施方案,提供最完善的法律保障意见;
3、有效解决债权债务、劳资关系、资产定性、股权分配、企业机构设置等系列问题;
4、宏观督察有关方案具体执行部分事项;
5、对贵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包括董事会结构、股东会结构、监事会结构的合
法性提供法律意见。
 
采购:
1、参与采购合同制订包括(格式合同、根据合同的采购方式设计单项合同);
2、重大采购事项谈判;
3、采购人员法律基础知识培训;
4、采购工作中公平、公开的管理办法,如投标采购、比较采购法。
 
销售:
1、销售合同制订包括(格式合同,根据不同的销售方式设计单项合同);
2、重大销售项目谈判;
3、销售人员法律基础知识的培训;
4、销售工作中防范风险制度的设立。
 
劳资:
1、制定、审查劳动合同及《公司章程》、《员工守则》、《劳动纪律手册》
等规章制度;
2、工伤事故处理、劳动争议解决;
3、协助企业搜集政策文件;
4、参与创立企业内部奖励性的配股方案;
5、定期了解贵司劳动合同订立、履行情况;
6、协助公司进行劳动年审和社会保险费登记申报等工作;协助企业申报内部
规章制度备案和申报采用综合工时和经济性裁员审批手续。
 
知识产权:
1、企业专利、商标、工业产权的注册、登记及保护措施;
2、协助企业处理"打假"、"侵权"工作中的法律事物,以及对不正当竟争行为的
防范及对策;
3、企业商业秘密的保护。
 
综合行政:
1.企业合同管理办法的制定(包括起草、审查、签定、履行的程序)及合同台帐
式登记制度;
2、企业经营场地租赁或自身物业出租管理等事务及法律文件;
3、协助处理企业对工商、税务等国家机关部门中的特别事务;
4、企业公章、执照、介绍信管理。
 
投资、联营、合作:
1、企业对外投资事务,与其他实体联营、合作;
2、参与项目可行性研究、调查;
3、企业内部承包法律事务的处理;
4、涉及股权分配的法律事务银行。
 
金融:
1.对企业向单位或金融机构借款、集资、担保、抵押行为所涉及的法律文件进
行审查;
2、对企业向外贷款行为进行法律风险分析;
3、处理银行同业之间同业拆借纠纷;
4、企业与保险公司之间发生的人身、财产保险索赔纠纷;
5、为信贷、投资业务提供审查借款人的还贷能力等方面的资信调查、出具法
律意见书;
6、办理银行按揭(抵押贷款)及执行抵押的法律事务;7、担任金融、上市企业的
法律顾问。
 
运输:
1、企业生产资料仓储、运输所需法律文件审查;
2、运输过程中涉及保险、产品损坏赔偿、交收货物、签收手续等问题处理。
 
企业重组、分离、并购:
1、参与有关项目可行性研究、调查,出具法律意见;
2、参与制订有关项目的实施方案,如招商、引进投资、奖励等提供最完善的
法律保障意见;
3、资产定性、股权分配、企业机构设置等系列问题;
4、宏观督察有关方案具体执行部分事项。
 
处理纠纷:
1、协助处理各类债权债务纠纷,包括经济、劳资、租赁、工业产权、股权
等;
2、通过协商、谈判,出具律师函及诉讼或仲裁等方案解决;
3、协助企业分析,查找产生纠纷的原因,做到"亡羊补牢";
4、对涉及企业工商管理和税收法规等法律事务提供指导。
 
(三)政府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范围
1、就政府的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或者应政府要求,对决策进行法律论
证;
2、对政府起草或者拟发布的规范性意见,从法律方面提出修改和补充建议;
3、参与处理涉及政府的非诉讼的民事纠纷、经济纠纷、行政纠纷和其他纠
纷;
4、代理政府参加诉讼;
5、协助政府审查重大的经济项目以及重要的法律文件;
6、协助政府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7、向政府提供国家有关法律信息,就政府行政管理中的问题提出法律意见;
8、接受委托,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为招投标活动的公正进行提供法律保障;
9、办理政府委托办理的其他法律事务。